关于填报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信息的通知
发布人:苗慧珠 时间:2021-04-22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才住房管理新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人才住房购房资格证。凭购房资格证,方可办理房贷相关手续。
由于嘉陵江路校区人才住房是面向白菜官网教职工定向配售的人才住房,申请资格条件、计分办法、提交材料等与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不匹配,填报手续繁杂,相关部门审核周期长。
为了帮助教职工尽快办理房贷和交房,经学校与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后,同意为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教职工直接打印准购证,发放给教职工,办理后续购房手续;学校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同步录入申请信息,完善数据。
目前,选房教职工人才住房准购证已于上周一送交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审核,本周审核完毕。待青岛房投公司向区财政补交人才住房超标价款后,即可给选房教职工发放人才住房准购证,教职工即可办理后续购房相关手续。
主管部门对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并进一步简化人才住房信息填报及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启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信息录入工作。
前期,资产管理处已将选房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人员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并为教职工提供了统一的职称(职级)证明材料和工作关系证明材料,请各部门、单位通知选房的教职工,认真、如实、及时的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信息填报
申请人对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确认后,保存信息,暂不提交。系统自动生成《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
2.下载并打印申请表
《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后,送交所在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统一收齐后,于2021年4月27日前送交资产管理处。
3.上传申请表,提交申请信息
《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经学校签字、盖章后,返还申请人,由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后的《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提交申请信息。
二、填报说明
1.已选房的教职工,请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填报。网址:http://rczf.qdzfbz.com/,填报指南见附件1。
2.登录系统后,点击“注册”菜单,输入身份证号码,设置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点击“获取邮箱验证码”,激活账号后才能填报。电子邮箱为申请人2月底提供给人才住房办的电子邮箱。
3.人才类别:为便于填报和审核,根据教职工享受的人才住房面积标准对应的职级或学历,对教职工人才类别进行分类,教职工人才类别请按附件2信息填报。
4.职称取得时间、劳动(聘用)合同/协议开始时间等信息栏,填报需具体日期,如不能确定具体哪一日,则按照当月1日填报。劳动(聘用)合同/协议开始时间按来校工作时间填报。
5.婚姻、职称、学历等信息如有变化的,请与申请时填报的《西海岸新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档案》信息一致。
三、填报需上传的主要材料
1.专技类、技能类人才,上传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或学校统一提供的职称、职级、技能证明;学历类人才需上传学历证明;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在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或户口薄;
4.已婚: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离异: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单身:单身声明(系统中提供的模板见附件3);
5.工作关系材料(学校统一提供);
6.学校签字盖章的《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
学校统一提供的职称、职级、技能证明及工作关系材料电子版,资产管理处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办公室,由学院(部门)发送给有关教职工。
四、填报咨询电话
人才住房办公室咨询电话:85071161 85071704
13953280541 (涂苏龙) 13706483007(李静)
附件:
1.填报指南
2.教职工人才类别汇总表
3.单身声明(模板)
人才住房配售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2日